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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沃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
用地供应计划
一、计划目的、意义和编制依据
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,合理配置土地资源,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,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,依据国土资源部《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[2010]117号)、曲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镇建设规划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制定曲沃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。
二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(一)指导思想:
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,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为指导,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,盘活存量、控制增量、全面兼顾、重点保障,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,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、稳步规范、有效实施。
(二)基本原则:
1、城乡统筹原则;
2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;
3、供需平衡原则;
4、有保有压原则。
三、计划指标
(一)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。
2016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.7259公顷以内。
(二)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结构。
本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,商服用地0.3634公顷,住宅用地0.6675公顷用地,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.6950公顷。
四、土地供应政策导向
(一)优化空间布局,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。
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,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比例,合理把握供地时序,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。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,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,增加住宅用地供应,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。
(二)优化土地供应结构,促进节约集约用地。
优先保证具有高效、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,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,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。重点支持现代制造业、高新技术产业的用地供应,推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;重点保障高显工业园区的用地供应。
五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
(一)强化措施,高效服务。计划实施中,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握全面,突出重点,强化服务,保障供应,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、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,跟踪服务,全程保障,特别是满足重点工业项目用地需求。
(二)强化职责,依法供地。县国土、住建、经贸、发改、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依法供地,对不能执行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,做到“早发现,早提醒,早介入,早纠正”,以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。
(三)强化配合,形成合力。县国土、住建、经信、发改、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、密切配合,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,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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