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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积极响应县委、政府建设秀美乡村的战略部署,万年县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要按照“有规划、有审批、有图集、有美化、有验收、有奖惩”的“六有”要求,保障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依法依规、有序有效推进。
规划覆盖,合理布局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、节约集约用地、建设秀美乡村的总体要求,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编制村镇体系规划、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。编制村庄规划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,力求简单、实用、易懂。村庄规划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。
严格审批,公开透明。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,将村民建房的县级审核报批、监管、查违等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政府。各乡镇政府对村民建房按照“公开、高效、便民、利民”的原则,实行集中公示、集体讨论、集中审核报批。
标准图集,统一风格。结合本域发展实际,编制农村住宅建筑标准图集。编制标准图集要充分考虑村民的实际需求,既要经济适用,又要继承和弘扬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建筑文化,彰显地方特色。
绿化美化,留住乡愁。以建设秀美乡村为契机,全面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工作。积极引导村民在房前屋后栽植花卉苗木,建设绿色生态家园。加强污水处理、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。
先批后建,竣工验收。村民建房必须按照批准核发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(副本)》的要求施工,不得擅自更改。村民建房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验收,验收合格后核发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(正本)》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。
落实奖惩,公正严格。乡镇人民政府要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、移民安置补助资金等各类农村建房资金,对符合规划要求、依法取得建房手续、按照标准图集建设的农村建房户可以给予适当奖励,引导村民依法有序建房。对违法违规建房行为,要坚决予以制止直至依法拆除违规建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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